| 七日谈

见义勇为后自费治疗,社会不会让“无言的英雄”受委屈

长安观察   2020-11-05

去年4月,辽宁转业军人王勇不顾个人安危,救下一名掉入化粪池的3岁男童。但救人经历也给他留下了后遗症,入院急救和常年吃药的费用他选择了全部自理。

近日,这段义举背后的故事终于为人所知。面对外界关切,王勇表示:救人不该求回报,就没向有关部门提过此事。

即便今天回想,王勇救人的情景也让人心提到了嗓子眼儿。东北的4月依旧寒冷,狭小的化粪池空气污浊又无处借力,但眼见孩子只剩一个小脑袋露在外头,恰好路过的王勇也顾不得那么多了。可这一跳下去,就是两眼一黑,这位退伍军人全凭一副好身板和一股救人的意志把孩子托举起来。当孩子得救那一刻,他基本已经没了意识。

从救人时的英勇,到表彰时的谦逊,再到承受后遗症时的无悔,王勇生动诠释了何谓“退伍不褪色”。这个世界上,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,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。正是一个个像王勇这样的人,以自己的牺牲和奉献换来了我们的平安。他们的义无反顾令人钦佩,他们的隐忍坚强更让人心疼。

英雄不求回报是其风骨的体现,但我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。葫芦岛见义勇为基金会得知王勇的近况后,先是好一番自责,但经由内部自查,发现王勇确实守口如瓶。目前,双方已经联系上了,工作人员表态,“能为他争取到的福利待遇我们一定会为他争取。”

守望相助、见义勇为,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基因。也正是因为这份温情的存在,中国社会从来不缺少平民英雄。我们推崇无私奉献,但珍视每一份义举的付出、充分保障英雄的权益,同样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。

今天,我们所处的不仅是一个陌生人社会,也是一个价值多元、思想多样的社会,“扶不扶”“值不值”一类的讨论时而出现在舆论场。着眼于此,我们更要想方设法为英雄撑腰,树立起崇德向善的鲜明导向。

近些年,部分省市出台了见义勇为保障条例,《民法典》明确了见义勇为受害人的特别请求权以及善意救助人责任豁免,这些都是有益探索。面向未来,我们还要建立规范的见义勇为统一荣誉体系,同时对英雄保持长期关注,以制度保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。

道德风尚从来都需要真切的付出,而这种付出应当得到最积极的回应。全力守护好你我身边的“道德光源”,让社会更加和谐温暖,我们都将是受益者。

来源:长安观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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