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长安街知事

被控受贿1883万,郝春荣认罪悔罪

长安街知事 2023-03-23 17:51

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,3月23日,大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省长郝春荣受贿一案。

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1999年至2021年,被告人郝春荣利用担任中共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、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区长,中共辽阳市委常委、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,中共朝阳市委副书记,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中共盘锦市委副书记、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,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划拨、工程承揽、事项审批、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83万余元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郝春荣的刑事责任。

郝春荣(中)受审。图源:大连中院
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郝春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郝春荣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、悔罪。

庭审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郝春荣出生于1963年4月,山东烟台人,一直在辽宁工作,2018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。2022年3月29日,她于任上官宣被查。同年9月1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,她被开除党籍、公职。

经查,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,纪律意识淡薄,对抗组织审查;
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违规收受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

违背组织原则,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,在职务提拔、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;

为官不廉,亲清不分,贪欲膨胀,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(原标题:被控受贿1883万,郝春荣认罪悔罪)

来源:长安街知事

流程编辑:u027


热门推荐

精品放送

换一换

Copyright ©1996-2022 Beijing Daily Group, All Rights Reserved

京报网版权所有

长安街知事
2023-03-23 17:51

长按二维码
查看文章详情